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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先在公安局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0:2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石俊荣实习生焦燕梅)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渭南校区(原陕西省中医学校)将3具人体标本尸骨扔在垃圾箱一事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昨天记者获悉,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校方严肃处理。

  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渭南校区调查,今年暑假,校区安排教务处为新学期制作教学用人体新标本,收集旧的人体标本送到殡仪馆焚烧,并于8月7日拨付了焚烧经费500元。但由于
缺乏监管,这些人体标本并未按规定焚烧,8月11日晚,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叫校区垃圾清运工刘某将实验室部分人体标本运出去深埋。刘某将人体标本拉出校区后,因家中有急事,便委托西三路负责垃圾清运的校外清洁工李某代他去处理,李将人体标本抛在垃圾箱了事。

  消息见报后,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对目前教学实验用人体标本进行清查登记,严格出入手续;并规定今后处理人体标本时,必须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后,集中在殡仪馆焚烧。同时,由渭南校区主要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区教务处有关负责人给予停职检查处分,对实验中心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公职、留用1年处分。同时,对以上人员给予10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对聘用的垃圾清运临时工刘某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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