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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梯竟是违法建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50 潇湘晨报

  本报讯在他人用地红线范围建起的消防专用“疏散楼梯”,未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筑物,而该楼梯又关系到一个服饰商务楼2000余人的消防安全问题。这样一座楼梯是否该拆?8月12日,株洲市大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帝”)状告株洲市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地王”)相邻侵权纠纷一案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大帝”诉讼代理人陈述事由时称,2004年,“地王”在“天雅”服饰商务楼的装修
改造过程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经“大帝”同意,在其“金帝广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疏散楼梯一座,搭建二层楼商铺1.5间,修建室外化粪池一间,分别占该公司用地面积21平方米、24平方米、10平方米,合计55平方米。所以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地王”的委托律师称,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问题应由行政部门来处理,另外疏散楼梯是消防之用,如果拆除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然而“大帝”却坚持要拆除,有恶意诉讼的嫌疑。该律师还说,疏散楼梯所在的位置不存在商业开发价值,按有关规定,两栋大楼之间要有防火间距,这个位置就应该做此用。因此,“地王”请求法庭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庭最后认为基本事实已清楚,但双方在法庭上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审判长表示,由于此案关系到株洲市芦淞区的规划问题,法庭决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看能否再行调解。王兴夏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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