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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下秽”侵犯柳下惠名誉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14 检察日报

  网上“柳下秽”是否侵犯历史上“柳下惠”名誉?网络是否应该实行实名制?网络自由有没有边界?针对近日发生的一系列新闻事件,网络侵权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新宝表示,从现有法律考量,“柳下秽”没有侵犯“柳下惠”名誉,但网友在网上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否则就会受到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一个网名引起柳下惠后人不满近日,博客网上一网友以“柳下秽”的网名注册并发布了数篇讨论两性话题的文章,此举引起了十几位自称是柳下惠后人的不满,他们联名在网上提出抗议。据其中之一的柳哲
称,因其以两性话题吸引眼球,所以文章短短几日内数次登上热门帖子排行,致使很多人看到“柳下秽”这个不尊重先贤的网名。7月23日,柳哲先生及另几位柳氏宗亲联合发布抗议帖子,请博客网查清该人真实注册资料,注销其ID,并令其向广大柳氏宗亲公开道歉。另外,柳哲提倡维护网络道德,应实行网络实名制。7月24日,博客网将以“柳下秽”网名发布的帖子全部删除。但柳哲在另一个网站发现一位名为“老酷”的网友的一部小说中,也有“柳下秽”这个名字,他表示会将先人名誉维护到底。专家认为该网名没有侵权那么,在网上注册网名为“柳下秽”并发布讨论两性话题的文章是否侵犯以“坐怀不乱”闻名的柳下惠的名誉?其后人是否有权维护先人的名誉利益呢?近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网络侵权专家张新宝教授。张教授说:“这个注册网名为‘柳下秽’的网友并没有侵犯柳下惠的名誉,理由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网上注册网名的限制性规定,除非网名会涉及一些互联网上所禁止的行为,比如说危害公共安全、违反国家基本政策等。而针对某个人的名字所起的网名并不受限制。”此外,张新宝指出,以柳哲为代表的柳氏宗亲也没有权利主张先人的名誉利益,目前我国法律对死者的名誉利益,只规定可以主张去世不久的死者的名誉利益,对于那些隔了很多代的死者的名誉利益是不予保护的,也就是说,只有死者的近亲属才可以主张死者的名誉利益,而柳下惠的后人并不是他的近亲属,所以没有权利主张“柳下秽”侵犯其先人的名誉利益。此外,张新宝还提出,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柳哲及其他柳氏宗亲也没有权利要求博客网删除“柳下秽”的帖子,注销其ID,他们的权利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很难实现。网络实名制是国际趋势是不是网友“柳下秽”在网络上的这种行为就完全没有问题呢,也不尽然。张新宝认为,网友在网络上的行为涉及一个公共道德的问题,网友在互联网上的行为除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遵守一定的规则,比如公共道德,他(她)的行为应当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否则,就会受到其他网民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对于近日炒得沸沸扬扬的网络实名制,张新宝说,这是网络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为了网络的安全,媒体和学者都应该支持。实行网络实名制,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网友在网上散布谎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权等一系列网络犯罪活动。目前,有些国家如韩国等,已经开始实行网络实名制了,可以说,这是网络发展的一种国际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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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下惠,是我国春秋时期的一位著名历史人物,既有治国安邦之才,又具正人君子之风。相传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宿于郭门,一个没有住处的妇女来投宿,柳下惠恐她冻死,叫她坐在怀里,解开外衣把她裹紧,同坐了一夜,并没发生非礼行为。一般多引用“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典故,来赞扬男子之美德。

  作者:李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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