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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章灯箱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1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常晖杨人)8月13日晚,长沙市芙蓉区城管大队对解放路、八一路、蓉园路等路段的户外灯箱广告进行了整治,并向沿线部分店面进行了节约用电的有关宣传。

  在解放西路记者看到,路旁大部分商家能够做到“一店一招牌”,并将招牌按要求悬挂,可一家“宏达”旅店却违章在店外摆设和使用灯箱广告。执法队员指出,这种作法属于
典型的占道经营,同时这种四处遍布的灯箱广告耗电量相当惊人。通过宣传,店主主动关闭了灯箱电源,并将其收回店中。当晚,城管队员共对30多家商店50余块户外灯箱进行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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