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距居民楼5米 批准建设北京规划委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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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6:2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 张蕾) 一个大型加油站距离自己家厨房窗户竟然只有5米远!朝阳区安慧东里7、8、9号楼上百户居民席不安寝,最后由居民康先生出面将批准该加油站的北京市规划委告到了朝阳法院。这已经不是北京市规划委因为加油站问题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了。就在1个多月前,朝阳区亮马桥9号院的208户居民联合将北京市规划委告上法庭。居民以加油站向东南位移300余米且扩大了占地面积为由,指责市规委所批准的“翻建”实为“新建”,并要求朝阳法院撤消市规委的违法行政行为。
上午8点多一点,3个楼的居民代表已经在法院门口会合,并在法庭外等待开庭。楼长王美玲拿着一份300多名居民的签名告诉记者:“我们按照楼门一家一家地签的名,请求法院撤消规划委的违法行政行为。” 康先生的代理人郭女士在法庭上说,安慧东里8、9号楼是一个院儿,7号楼与8号楼并排,7号楼正前方就是石油化工部的大厦,该大厦去年年底正式投入运营后,大厦前面早就被废弃的加油站就被迁到了居民区外8号楼东侧,目前已经建成还没有投入使用。加油站与8号楼1门只有5米之遥,而1号门所有厨房的窗户都是朝着加油站开的。“大家都知道,加油站附近是不能有明火的,而居民区难免会有人抽烟,一开始大家可能警惕性高一点,但是时间长了肯定会有所松懈,再说也不可能要求人天天都揪着根弦儿啊!” 郭女士同时提出了市规划委超时限回复信访的问题。郭女士说,年初建加油站的时候全体居民就表示反对,郭女士等几个居民代表曾经找过区规划委、市规划委。他们3月28日给市规划委寄去信,7月2日才收到答复函。他们在信访中提出了六个问题,其中只有一点当时给了答复,有两点回答的含糊不清、没说明白,而另外三点是让他们找其他部门。 在加油站到底是新建还是改建问题上,市规委举证说,被废弃的加油站是1983年就建成的,目前的加油站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而并非新建,改造肯定是要移动,但是没有超出原有加油站的用地范围,消防、环保、园林、交通相关的4个部门也都审批同意了,完全符合程序规定,也不存在安全隐患。市规委认为,根据图纸,这个院的围墙距居民楼有12米,那么建在院外的加油站不可能距居民楼只有5米远。 郭女士马上反驳说,居民楼都是1994年才建成的,如果加油站当时没有被废弃,居民楼根本就不可能被批准建设。而在居民楼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又新建一个加油站就是违法的,“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冒险”。 在接到案件后,法院已经追加北京市第一房屋修建工程公司为第三人。房屋公司认为,加油站是按照相关要求建设的,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符合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