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妨碍公务检察科长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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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陈开端记者辜英智)昨日记者从平武县纪委获悉,该县检察院检察科长丁平因妨碍公务,县检察院党组作出决定,暂停丁平科长职务,县纪委给予丁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据介绍,6月8日晚,丁平饮酒后来到其妻子经营的网吧。当晚,平武县有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执法检查,当带队县级领导及执法人员指出网吧存在问题时,丁平仗着酒性与执法人
据了解,丁平曾因饮酒滋事,于1992年被平武县检察院行政记大过一次,2001年被绵阳市检察院全市通报批评一次,6月8日晚,丁平再次因饮酒滋事。事后,丁平主动交待自己的错误事实,及时主动向有关县级领导致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