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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一包烟院长被罚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苗志勇记者路明)昨日,通江县三溪乡私立为民医院院长许俊痛哭流涕地将3000元罚款交到了通江县法院铁佛法庭,并连声说:“我扰乱了司法程序,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在铁佛法庭受理姜典琼、周权、周建荣、彭发昌、闫会兰等诉王俊、许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姜典琼之子杨昆(化名)为了增加赔偿数额,便
找到三溪乡为民医院院长许俊协商,要求为其母虚开门诊医药发票,许俊认为未在他处医病而虚开医药发票,是违规违法行为,不同意开发票。杨昆遭拒后,不死心,到街上去买了一包香烟递给许俊,谎称自己的官司已私下达成了协议,只是要发票去凑数领款,与他无任何关系。于是,许俊便先伪造了姜典琼的伤检证明,又开了医药发票12张,共计2843.10元交与杨昆,后姜典琼将此伤检证明及发票提交法庭,作证据使用。

  铁佛法庭查明,三溪乡为民医院所出伤检证明及医疗发票疑点重重,便前往三溪乡为民医院调查核实,许俊主动交代了问题,并写了检讨书。铁佛法庭对三溪乡为民医院罚款3000元,对姜典琼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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