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非直供区”用电问题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5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姜欣蔚通讯员李昊郭蔚)本报“党报热线”连日来陆续接到回民小区、老屯小区、卧龙花园等小区居民的电话,反映所在小区电压不稳或家中断电,导致电器无法正常使用。今天,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就这一问题与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这些小区属于“非直供区”,供电企业作为非财产所有人,无权干涉小区内供用电的管理。因为按照我国“谁投资、谁
受益、谁管理”的投资产业政策,这部分小区的用电是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维护的。要彻底解决供用电问题,应由产权单位对配电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投资改造,加强运行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在籍常住居民户总计近70万户,而由供电公司负责直接管理维护的仅有30万户,其他大部分居民户都是“非直供户”。“非直供区”的配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住宅销售给居民后,其配套的室外配电设施属于小区全体居民的共有财产,由业主委员会指定管理人。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因此表示,供电企业作为非财产所有人,不享有居民区内配电设施的管理权,也没有权利干预区内供用电的管理。

  供电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新房时一定要注意询问户均容量等用电配置情况,了解仔细整个住宅小区的配电变压器容量,并测算户均用电负荷。虽然我市对新建居民配电设施标准有明确规定,但许多开发建设单位为降低成本投入,在配电设施建设上投入不足,造成建设标准低、设备选型落后、线径细等问题发生。有的开发建设单位甚至不办理正式用电,利用临时施工用电来担负居民用电,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用电需求。而由于市民一般都缺乏基本的供电设施配置标准常识,在购买住宅和交房验收时也往往忽略了对配电设施投资建设情况的审核,从而普遍形成“非直供区”配电容量低、设备档次差的现状。

  供电公司同时提醒用电单位,一定要重视和加强对自身产权下的配电室、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的检查维护、运行管理,不要超负荷运行,以防出现用电事故,进而影响到整个济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