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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赛雕塑”案原告换成“球迷协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35 华商网-华商晨报

  “亚洲十强赛胜利雕塑纪念碑” 记者 王甜 摄

  晨报讯 (记者 王欢)沈阳五里河体育场,矗立着“亚洲十强赛胜利雕塑纪念碑”,碑上每个人的脸上都露着喜悦。

  然而,由这块纪念碑引发的著作权官司却一直没有停止。

  昨日,沈阳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所不同的是这次的原告变成了沈阳球迷协会。

  缘由“十强赛雕塑”上广告

  许芝本是沈阳市一名民间艺术家。

  2002年初,他所在的沈阳白玉石雕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白玉石公司)与沈阳市十强赛纪念建筑领导小组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负责制作亚洲十强赛胜利纪念碑。

  根据协议,由沈十强赛纪念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图纸,白玉石公司负责制作。

  据许芝本称:当时对方提供的设计图只有大体轮廓,并没有细节内容,是他自己多方查找米卢及各运动员资料,认真揣摩人物的动作造型、表情,并最终具体设计出了雕塑泥稿的小样。

  去年5月,许芝本离开了白玉石公司,来到儿子许庆斌开办的辽宁缘福雕塑有限公司(简称缘福公司)。同年11月,缘福公司决定在2005年的沈阳黄页上发布广告。许庆斌亲自设计了广告图样,上面使用了“亚洲十强赛胜利雕塑纪念碑”的“V”字型图案。

  变化换原告为更有力度

  今年3月,白玉石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将缘福公司告上法庭。

  许庆斌称:广告上的照片是许芝本在“十强赛雕塑纪念碑”泥稿未完成时拍摄的。同时,在广告的左侧,他还特地标明“他(许芝本)是亚洲十强赛胜利纪念碑的雕塑者”,以避免引起读者误以为该雕塑是他们公司的作品。

  庭审后,白玉石公司选择了撤诉。白玉石公司撤诉后,沈阳球迷协会又起诉缘福公司,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我们撤诉主要是为了给沈阳球迷协会的起诉让路。”白玉石公司的郭女士表示,“我们认为由沈阳球迷协会当这个原告更有力度。”

  激辩谁该拥有著作权

  昨日法庭上,沈阳市球迷协会表示:建立这个雕塑是市政府给的任务,由球迷协会、白玉石公司、小川工作室共同策划、构思、创作完成了设计方案,因此这三方才是雕塑的著作权人。

  而许芝本和许庆斌则表示:当时对方只提供了一个大体的轮廓,是许芝本具体设计出了包括人物表情、动作、造型在内的雕塑泥稿小样。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和未完成任务的创作,著作权都是作者的。双方表示可以调解,但当庭没有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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