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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路深夜成了建筑垃圾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5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张文祥姜欣蔚)本该倒往土场的渣土(建筑垃圾)却堆大路上。当夜深人静时,在夜色的“掩护”下,这种损人利己的不法行为频频上演。今日凌晨,记者在渣土经常“出没”的二环西路等地段看到,渣土乱倒现象触目惊心。

  昨夜11点多,记者驱车顺着二环南路从东向西行驶。一路上看到多辆装满渣土的大卡车匆匆驶过,有的车牌被灰尘蒙住,有的干脆没有车牌。零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二环南
路与二环西路交界处,看到铁路道桥下好几堆渣土“躺”在马路中央。记者一清点,竟有9堆之多,而且每堆都足有半米多高!渣土堆几乎占去马路的一半,过往车辆只能小心翼翼地通过。

  从铁路道桥顺二环南路往东走,记者又发现了5个大渣土堆,其中一堆还混有生活垃圾。在二环西路段店立交附近,路面还撒漏了大量沙石。其中有一段路面沙子撒了足有200米长。从现场判断,应该是偷倒渣土的大卡车沿途撒落的。

  市环卫局渣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除了二环南路和二环西路,小清河南路、小清河北路及北二环也是渣土乱倒的“重灾区”。为了清除这些渣土,他们从上星期就开始组织人员、车辆进行清运,每天大约要清除掉30到40车。令他们颇感头疼的是,渣土清理完后,第二天就会有人再倒上。

  据了解,我市对于渣土处置早有明确规定。我市2000年公布的《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7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县环卫管理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市、县环卫管理部门核准后3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清运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环卫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按照规定,未按核准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的,按每车次处以一百元罚款;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清运、倾倒建筑垃圾的,按每立方米处以一百元罚款。渣土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方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清运渣土,他们在审批处置场地时,会尽量就近选择土常一般情况下,建筑工地与土场相距不会超过5公里。

  虽然有明确的清运、处罚规定,但渣土乱倒者仍有恃无恐。渣土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记者看到的二环路上的渣土土源来自附近一建筑工地,他们明天将联合执法部门对这家建筑工地进行查处。

  如何根治渣土乱倒?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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