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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5家单位联合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从今年起,凡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的企业,都可以获得一块表明企业经济实力和团队凝聚力的金字招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据介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比条件主要有: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建立了
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重视安全生产;有良好的企业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等。(钱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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