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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走培训班被索寻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0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谈欣【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在家开个培训班,不想两名15岁女学生突然出走,家人找来索要寻找费,培训班无奈求助法律。张女士多年练就一手缝纫绝活,于是在老家安徽宿州市开了一个缝纫培训班,为农村的孩子培训后介绍到服装厂工作。由于收费合理,一时吸引不少女孩报名,但今年5月却出事了。两个15岁女孩培训期间,趁张女士出门办事,偷偷溜走了。下午回来,张女士发现少了两个人,其他同学说她们好像去亲戚家过生日了。但直到晚上两人还没回来,张女士慌了神,赶紧通知家人一起四处寻找
,并到派出所报案。正当张女士与女孩家人焦急万分之时,两女孩打电话回家了,称她们在外打工,让家人不要担心。家人一查,电话是从山东烟台打来的,赶紧奔去找人,但是却没找到人。欣慰的是,女孩时常有电话打回来,不过每次都是在不同城市,让家人扑了几趟空。白花了几千元路费的家人,找到张女士算账。他们表示,女孩吃住都在培训班,尽管只有一人交了学费,可张女士作为培训班负责人,对女孩的走失还是应该负一定责任的,所以要出三分之一的寻找费。出于内疚与同情,张女士也愿意出点钱,可至今还没找到人,以后要花多少钱可是个无底洞。双方就此闹僵了。

  律师点评

  对此,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徐国杰律师表示,尽管培训班收了学费并管吃住,但培训班主要责任是对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如果学生培训期间出现被打,或因吃住出了问题影响到健康等,培训班是要负责任的。但这两名15岁少女不打招呼,自己出走,培训班也尽力配合寻找,从法律角度讲不应负责任了,分摊寻找费也无从谈起,因为父母才是女孩的监护人。从人情角度讲,培训班可以适当一次性补偿一些钱给女孩父母,不过最好写下字据,避免以后再被索要。(编辑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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