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压死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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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5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 栾磊 通讯员 韩继升) 违法驾驶车辆与他人车辆相撞,导致一名行人被翻倒的车压死,另两人受伤。2005年3月29日下午,赵某驾驶一辆客车行至永平路时驶入逆行车道,与王某驾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撞。赵某的车侧翻后,将路人韩某压死。王某和乘客唐女士也受了伤。后韩某的家属将赵某和他所在的单位告上了李沧法院。因赵某是在履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法院遂判处其所在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及两受伤者各项费用共计3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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