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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里受伤谁担责 律师帮忙来解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2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据不完全统计,淄博市目前共有健身场所20余家,其中有些健身场所拥有会员上千名。健身已不仅仅是一种时尚,它正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如果锻炼时受伤,健身场所是否有赔偿责任?

  张店区的邵小姐告诉记者,她的一个朋友在刘鹏健身会馆曾因无法举起过重的器械,身体前倾磕伤了头,当时两人赶紧去了医院。因为健身教练之前给她们做过如何使用器械的
指导,所以就没有跟健身馆提赔偿的事。

  盛鑫器械健身房的会员张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根本没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如果真的受伤第一反应就是去医院,“估计他们不会不管吧”。

  8月13日9:20,记者来到位于张店区王府井广场的刘鹏健身会馆。健身会馆一经理告诉记者,在进行器械训练之前,教练会向会员介绍器械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且在会员锻炼的过程中进行指导,如果发生意外,则由个人承担责任,健身会馆不负责赔偿。

  随后,记者对淄博商业街的4家健身场所和大福源附近的山水健身会馆进行了采访。只有山水健身会馆和盛鑫器械健身房明确表示,健身房对会员在锻炼过程中受伤负有一定责任,其余几家表示,现在还没有出现过会员受伤的情况,对于这样的事,他们还没有考虑过。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的王东律师。王律师表示,如果健身房贴出告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自身安全,或者在健身教练已经作出了指导的情况下,消费者个人使用器械不当或不按照计划进行锻炼造成的伤害,主要由个人承担,健身房也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是由于器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健身教练指导不当引起的个人伤害,则应该由健身房承担大部分责任。(A5)

  (记者 毛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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