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足岛度假村游泳馆生意红火安全卫生确让人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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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2:22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8月的拉萨,阳光明媚,位于仙足岛度假村的游泳馆生意十分红火。8月14日中午,记者来到该游泳馆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上游泳馆要自当保安记者在游泳馆看到,许多不同年龄段的人在游泳池内嬉戏、玩耍,可谓是“人山人海”。据在此游泳休闲的迪女士介绍,由于门票不贵,5元一人,适合大众消费,前来游泳的人非常多。但水温较低,设备也比较简陋,让顾客休息的条件
违规要受罚8月15日,记采访了拉萨市卫生防疫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工作人员旺姆、春华。据介绍,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具有专职的工作人。市防疫站应对经营单位提供必要的消毒条件。馆内工作人员要定期培训,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要有明显标志来提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顾客禁止入内。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扎西介绍:由于公共场所人群数量多、流动性大,进入公共场所的病人和健康带菌(毒)者是主要的传染源。部分不依法办事的场所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承担法规规定的责任。 疾病传染控制中心:去游泳馆要留心疾病传染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所长达娃说,在游泳池里更多的是皮肤病的传染,特别是化脓性皮肤病的传染,而水也可能引起眼角膜炎,就是我们俗称的“红眼病”,并且性传染病的危害、机率也很大。达娃说,消费者应该去具备正规条件的游泳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有皮肤病的人不应该去;了解营业者是否具有营业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尽可能使用自己的游泳衣、游泳裤。 作者:贾云武林燕王瑜 (来源:西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