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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收“省网会员费” 无照经营罚没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4:50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无锡市某信息技术公司超出核准登记范围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一案,近日被无锡工商局北塘分局查获,当事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6481.95元。

  经工商部门查实,该公司自去年2月初起,在未按规定领取“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并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通过江苏工程项目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收取用户“省网会员费”和“
市网会员费”。至去年5月底,共收取20家客户的上述两项会员费89100元,扣除应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有关费用,实际非法获利81481.95元。

  工商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某信息技术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的81481.95元,并处罚款15000元两项共计96481.9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张飞加朱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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