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超标" !缘合同不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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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6:01 深圳晚报 | |||||||||
田先生来电投诉: 他在宝安77区租了一套农民房,一个月用电202度,每度电收费1元,房东给的是白条收据,不是供电部门的正式单据。 深圳供电局有关人士解释:
1998年深圳开始逐步实行抄表到户,电费按市物价局规定收取。目前收费出现的问题大多是没有抄表到户的农民出租房。租房是双方之间契约行为,合同上应明确双方的行为和水电收费标准,这才不至于发生类似情况。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