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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口肇事司机不认全责 民事索赔调解取得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2:33 北京娱乐信报

  “要我负全责太不公平,如果没有违章行人出现,就没有纠违的交警和保安,即便我造成事故也没有这么惨!我认为自己只能承担主要责任。”昨天,曾轰动京城的闹市口交通肇事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时,女司机徐曼玲在法庭上提出自己的意见。

  

闹市口肇事司机不认全责民事索赔调解取得成效

  肇事女司机徐曼玲说:要我负全责太不公平。信报记者彭信琼摄监控录像回放惨案

  昨天上午9时,在西城法院大法庭,此案的审理引来了100多名旁听人员和记者。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闹市口交通肇事案的事发现场监控录像开始在银幕上投影回放,穿着红马甲面容清秀的徐曼玲屏住呼吸,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她酿成的这出惨剧:2004年11月24日17时30分,西长安街闹市口路口中央出现一个违章行人,一名交警和保安到道路中心线纠违。此时,徐曼玲驾驶尼桑牌小客车沿西长安街由西向东快速行驶,至闹市口路口时,将正在路口值勤的民警韩雨、保安员陈清中及行人李宝增、徐雯撞出后,又与对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相继发生碰撞,造成保安员死亡、交警等3人受伤、5辆小客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徐曼玲在观看这起亲自“导演”的事故时,眼皮都没眨一下。

  法官问她:“对录像有什么意见?”“没意见。”徐曼玲轻声回答。但她的代理律师却说:“录像不能看出交警和保安是站在道路中心线的。”

  鉴定表明:司机没踩刹车

  法官要求徐曼玲对事故的过程进行自述。她说:“事发那天,我驾车在西长安街从西向东行驶,到闹市口时,我看到前面是绿灯,在车的左前方有两三个人围在快车道上,还有一辆奥迪车在路口等待左转,我赶忙踩了刹车,并向右打方向盘,但车却控制不住,左右摇摆,最后听到‘嘭’的一声,我就昏过去了。”

  但公诉人在法庭上出具了交通事故鉴定书,鉴定认为:“在事故现场没有刹车痕迹,肇事司机事发时没有踩刹车。”这与徐曼玲的自述相反。鉴定还表明她当时的车速太快,时速在“52至60公里左右”。

  行政诉讼被驳回

  交通部门在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徐曼玲对事故负全责。据徐曼玲的代理律师冯律师在庭后接受采访时透露,今年1月,他向西城法院递交行政起诉书,诉西城交通支队对闹市口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误,请求法院判令撤回这份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但此后不久,该诉讼被驳回。

  民事索赔调解取得成效

  昨天的庭审分为两个部分,当刑事部分审理完毕后,接着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此次事故中死者家属、受害人、受损车辆的所有者共6方,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提出了索赔,请求法院判令徐曼玲赔偿各类经济损失66万余元。

  索赔的主要部分是死者陈清中家属提出的,要求给付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生活补助费等共计43万余元。

  法官当庭对民事索赔进行调解,6名原告除韩雨要求法院判决外,其余5名原告都表示“同意调解”。最终达成一致:陈清中家属只提出18万余元赔偿,其他原告也都大幅降低了索赔数额,并全部得到被告徐曼玲的认可。调解成功后,徐曼玲的总赔付额是28万余元。

  “赔多少钱都挽不回损失”

  这次事故已成为过去,但此次事故带给受害人的却是难以挽回的损失。记者庭下采访了陈清中的父亲。记者问他为什么能接受大幅降低索赔标准。“现在人也不在了,赔多少钱都挽不回损失,所以只能作为一点安慰。”他还告诉记者:“儿子死后,他母亲已经精神分裂了,而奶奶因为失去了孙子,至今卧床不起。我们家在农村,现在也没有钱补贴家用,以前儿子每月要寄回几百元钱。”说到这里,陈清中的父亲眼里闪着泪花。而在此事故中受伤的交警韩雨、行人李宝增、徐雯都没有完全康复,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信报记者彭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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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记者闫峥)据悉,从8月20日开始,北京交管部门将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其中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大力整治是此次整顿行动的重点。

  据了解,从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北京市共发生行人事故842起,死亡200人,伤703人,直接经济损失726万多元。从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北京市共发生非机动车事故1350起,死亡200人,伤1285人,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多元。

  交管部门希望群众在行车走路中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共创和谐的交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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