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求男工剃平头 上班偷懒者张贴照片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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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3:0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丰雷 实习生李洁) 宝安区沙井怡全厂的部分男工近来很烦恼,他们称,工厂要求男工剃平头,而上班偷懒的人则被拍照公示。记者连续两天联络该厂有关负责人,均被告知其不在。有律师表示,厂规要求男工剃平头不违法,但张贴照片的公示却侵犯了员工肖像权。 近两日,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一家制鞋的怡全厂有多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工表示,工
此外,部分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说,上班期间,假如有工人偷懒,主管会用数码相机将此人拍下,然后就把照片放在处罚决定上,然后将处罚决定挂在厂区里。 对此员工的不理解,前日开始,记者数次联系该厂有关负责人余先生等人,但是均被告知不在。记者留下联络电话,请该厂有关负责人有空时联络记者,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仍未接到相关电话。 强制要求男工剃平头合理吗?偷懒就要被拍下来公示合理吗?广东省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智然说,要求男工剃平头是该厂的规定,既然是厂规,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假如员工不适应,可以和工厂解除劳动关系,这个规定可以说不违法。对于上班偷懒而被拍照公示,张智然说,这明显侵犯了员工的肖像权,虽然员工偷懒被处罚是工厂的厂规,但是员工的肖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将偷懒的员工照片挂在公共场合,有违反有关法律的嫌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