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业局:各企事业单位用电避免三个高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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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3:3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昨日,厦门电业局副局长黄惠英建议厦门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在生产中尽量避免夏季用电高峰期。这3个用电高峰期分别是:早高峰10:30~11:30、午高峰15:30~16:30和晚高峰19:30~20:30。 黄惠英是在接听市长专线时提出这一建议的。据她介绍,福建省水电装机容量占所有装机容量的49%左右,今年上半年来水(雨水等)情况好,夏季用电高峰尚未出现限电
因此,黄惠英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在生产中尽量避免用电高峰期(比如在高峰期内安排员工休息等)。 这样,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用电紧张的情况,还可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可有效降低电力运营成本,从而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即降低电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