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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里杜绝气锤电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7:26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15日,哈尔滨市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加工、修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从当日开始至10月末,专项整治加工、修理业扰民噪声污染问题。

  方案规定,对已经于2005年5月16日前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在居民区或居民楼开办的产生噪声、振动的加工、修理业,由环保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采取防治措施;对逾期未采取防治措施或者采取防治措施仍达不到环保部门要求的,由区政府责令停业、搬迁,
环保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前,有关部门对哈尔滨市各区的生产加工企业噪声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目前,已有280家扰民加工、修理业户被列为拟取缔、关停或搬迁名单。

  按照方案,对在居民楼内开办的无照经营加工、修理和超项经营加工、修理业的不锈钢、铁艺、塑钢窗、石材、汽配商店,由工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扣押与无照(含超项)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其产生的噪声污染危害到人体健康的无照经营场所等措施,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规范建材和配件经销业的经营行为。

  对在居民区开办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露天经营性加工场点的违法行为,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采取防治措施。对逾期未采取防治措施或者采取防治措施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由区政府责令停业、搬迁,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与此同时,以各区人民政府为主导,市发改、规划、环保、工商等部门配合,结合各区加工、修理业实际,研究拟定并实施立足现有的或新、改、扩建的、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加工、修理业(在与居民集中居住地区保持一定距离的适当地点)的办法和相关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在居民区特别是居民楼开办的加工、修理业户迁出居民楼和居民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和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拟定、集中查处和疏导、抽查验收和讲评通报、巩固提高和长效管理等四个阶段进行,力求使加工、修理业扰民噪声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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