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跌下站台被火车拖70米 尚存右臂索赔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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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7:38 国际在线 | |||||||||
列车启动了,晏永红跟着列车挥手送别同学。突然,晏跌下了站台,轰隆隆的列车将其拖了70米远。晏为此失去了双腿和左上臂,只能靠假肢走路。 在火车站内发生这样的惨剧,到底谁该为此事负责呢。昨日,晏永红将重庆火车站以及上级单位成都铁路局告上了法庭,索赔2001275.4元。
跌落站台被拖70米 2004年11月3日晚上,21岁的晏永红一行4人到菜园坝火车站为初中同学送行。晚上10时,火车徐徐启动了。同学情深,穿着风衣的晏永红跟着列车小跑向同学告别时跌下了站台,被火车拖了70米远。晏永红的双腿和左臂严重受伤被截肢,2005年1月26日,晏永红出院。 身残女子索赔200万 事发后,在热心网友的资助下,晏永红于今年7月在成都康复医院安装了假肢。再经过近两个月的特殊训练,晏永红才重新学会了“走路”。 但晏的生活还无法全部自理。“我不可能一辈子依靠父母生活,火车站应给我一个说法。”晏永红认为,她在火车站内受伤,应该由火车站以及铁路局承担责任。于是,她将成都铁路局和成都铁路局重庆火车站告上了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庭。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晏永红没有出席。但其家人和律师向被告提出了赔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抚慰金等共计2001275.4元(其中残疾辅助器费150万)的赔偿。 晏的律师胡剑认为,晏为一级伤残,假肢要养护,几年还要更换一次,费用相当惊人,150万的残疾辅助器费只是“实报实销”。 经过审理,该案将择日再审。(记者 郭刚 黄晔 实习生 陈思碧) 来源:重庆晨报(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