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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评数字电视收费方案 过渡细则望尽快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7:4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李沛 实习生滕永恒 罗敏 “我们退休职工能不能享受优惠?”“26元/月的收费标准能否降低?”“数字电视能收得到香港的频道吗?”……受自治区物价局的委托,本报昨日开通两部热线电话,就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数字电视收费方案征询广大群众意见。热线开通第一天,反映热烈,共接到群众来电80多个。

  “数字电视能提供什么?”

  在昨日的来电中,许多好奇的市民不断打听数字电视的功能。“我正在学英语,数字电视能收到央视的英语频道吗?”“装了数字电视以后能看香港的凤凰台吗?”“是不是可以收到境外的电视台?比如CNN等。”有的来电则迫不及待地问数字电视什么时候正式开通,或是询问数字电视的一些技术问题。由于工作关系,市民陈先生常出差到外省。他说,在深圳看到人家24小时播出的那些节目真是很羡慕,不但节目多,选择余地也大。他认为,数字电视在广西推广是好事,一下增加了那么多节目,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扩大了老百姓的视野。

  收费方案应广泛听取意见

  昨日热线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数字电视的收费和优惠的对象等问题上。容县罗先生来电说,他是一名公务员,每月的工资600多元,比一些中心城市的公务员收入少很多。他认为收费应按不同地区区别对待,县级就应该比市一级的少收点。不少读者认为,26元/月应该适当降低。有的作了对比,认为以前收看的有线电视为14元/月,可以收到40个频道;现在26元/月,可以收到60个频道。频道只增加约三分之一,但收费却增加近一倍。有的市民关心数字电视需不需要“初装费”。有的认为,9年后,电视公司的投入收回来后,应该降低收费。有的认为副终端机顶盒也应该免费,因为现在的家庭大都有数台电视机。“数字电视是民心工程,应该扩大优惠范围。”许多人对数字电视的优惠政策提了不少建议。一位下岗的先生说,他的一个同事是4050人员,与老公离婚后带着一个读书的孩子,收入不多,算不算优惠的对象?如果不算,建议将这些群体列入。

  过渡细则应尽快出台

  “如何过渡到数字电视,用户应该如何准备?”这个问题也成了许多读者关心的事情。刘先生询问,装了数字电视以后,原来的模拟电视费用是否还要收?他建议交费方式灵活多样些,可否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按月、季、年交费。有的人则问,他买了液晶数字电视,还要不要配置机顶盒。钱先生说,如果要点播或其他服务是否还要另外收费,应该明确“26元”中包括哪些费用。彭先生是位没有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他咨询数字电视的优惠应该到哪里申请。罗先生则提出,对于低保户的核实,一次性核实比较好,最好手续简单些。

  启事

  为了更广泛地征集意见,本报热线电话0771-5690948、5690949将在17日、18日继续开通,时间为上午8时~12时,下午3时~6时。本报将把每个来电内容认真整理后,提交给自治区物价局,由该局综合考虑,在广泛了解民意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数字电视收费政策。对一些比较集中的疑问和观点,自治区物价部门将于本周五在本报予以公开回复。

  作者:李沛 滕永恒 罗敏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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