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借击毙歹徒为名设套杀人 福州两"十佳警察"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7日电据法制日报报道,福州市公安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案昨天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人被捕前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福州市十佳警察”等称号,且被指控的罪行系警察以现场击毙歹徒为名设圈套故意杀人而备受社会关注。该案同时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还有福州市安祥机动车置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承平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2月17日下午,被告人徐承平与陈信滔发生经济纠纷,被害人卞礼忠介入其中,徐劝说卞退出纠纷未果,遂想借用公安机关的合法名义将卞击毙。经与被告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郑军预谋策划,郑提议让徐去借枪及准备几万元现金,供伪造抢劫现场使用,以卞到徐的车场敲诈、抢劫的名义将卞击毙。

  徐遂指使人购买了一支仿六四式手枪交给郑军。之后,徐以报案等名义多次给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雄打电话,称卞身上肯定有枪,让刘将卞击毙。徐还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给刘雄打电话,让刘设法将卞击毙。三被告人还约定了行动暗号。

  2月20日晚,刘雄、郑军带领民警进入安祥车场预伏守候,徐将卞诱骗到车场办公室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暗号,刘即向守候的民警发出行动指令。郑军及其他参与行动的民警冲至车场办公室玻璃窗前四五米处,刘雄明知卞没有持枪拒捕,不符合使用武器规定,仍下令向坐在办公室椅子上的卞开枪射击。郑军首先开枪后,其他民警亦随后开枪。之后,郑军、刘雄及另一民警沈某进入中心现场,刘雄指挥其余民警到场外抓捕卞的同伙。

  郑军让沈某在中心现场门口负责警戒,刘、郑二人将坐在椅子上的卞推倒在地。郑军见卞的手还会颤动,又朝卞的身上补开两枪。在确认卞没有带枪后,郑军就将徐承平事先给他的手枪上膛后丢在卞的右手边,刘雄则将徐事先准备好的几万元现金撒落在卞的尸体旁,伪造卞持枪抢劫而被当场击毙的现场。经法医鉴定,卞系全身多处枪弹创而当场毙命。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时指控被告人徐承平还触犯抢劫罪、偷税罪、妨害作证罪;被告单位安祥公司触犯偷税罪。

  本案将进行为期两天的开庭审理。(郭宏鹏)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