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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职工探亲路费单位要全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3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朱锐【金陵晚报报道】“什么,休探亲假路费能报销?”本报关于探亲假的讨论引来了众多读者的关注,特别是刚工作一两年的大学毕业生,他们人在异乡,尚未成家。按照规定每年都有20天的探亲假,单位也要全额报销路费。然而,初入社会加之激烈的竞争,很多人有假不敢请,甚至逾半的毕业生不知道可以休探亲假,报销路费更是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

  工作满一年就可休探亲假

  2003年毕业的小曾在2005年3月份从原来的单位跳槽到另一待遇好点的单位工作,本想在“五一”后请探亲假,回老家东莞多呆一段时间,陪陪父母,但考虑到自己刚到新单位,而且工作时间没有满一年,不敢随意请假,怕影响领导对自己的印象,更怕遭到单位的拒绝,影响续约,所以不得不放弃这一想法。按照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才能休探亲假,但是,目前大学生就业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居多,而且每年合同结束后都很有可能跳槽到另一单位,那岂不是每年都休不到探亲假?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许多双亲不在南京,毕业一两年还没有成家的大学毕业生,八成认为探亲假一定要在一个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才能休。对此,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工作满一年以上应该包括一年在内,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就业满一年后就可以享受探亲假,而非固定在一个单位工作满一年。各单位(含外资、私营等非国有企业)在实行新工时制时,不得擅自缩减或取消职工依法享有的各类有薪假期。

  未婚职工探亲路费要全报

  在南京一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叶告诉记者,他毕业一年多,前段时间休探亲假回了趟武汉老家,来回飞机票花了1000元,因为单位从未告知过,他也没想到有报销这回事。“后来一个老员工提醒我拿飞机票去财务报销,我才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了财务。财务告诉我只报火车硬座的往返路费,飞机票不报,而且报销只报本人标准工资30%以外的部分,30%以内的部分要自己承担。结果因为是飞机票,我一分钱都没有报到,我算了下,如果按工资30%以外部分报销的话,我月工资1800元,30%就是540元,坐飞机还能报销400多元,坐火车都用不了500元,还是分文不能报。”后来小叶咨询了劳动部门后更是吃了一惊,其实,像他这种未婚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应该全由单位承担的。且国家的条文中明确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并未说只报火车票不报飞机票。不过劳动部门称,如果单位考虑到成本,确实无力报销飞机票的话,应该在职工休假前对其进行告知,让职工了解报销制度,从而最大程度地享受探亲假待遇。也有已婚读者打进热线,表示近几年工资增长较快,探亲假路费若仍按超过本人工资30%的部分才能报销,则可报销的部分很少。(编辑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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