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煤矿小化工安监部门俩月三下“安全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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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8月16日讯(记者 文学彩通讯员刘广胜)广东梅州市兴宁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给淄博市安全生产再次敲响警钟。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淄博市安全生产调度会上了解到,针对汛期的各种安全隐患,自7月份以来,安监部门已经3次下发安全生产令。 8月7日,广东梅州市兴宁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00多人下落不明,生还希望渺茫。这些煤矿事故都是未经批准生产,或在整顿期间私自生产时发生的。据统计,淄博7月
会议要求,小煤矿和小化工仍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私开滥挖的小煤矿和无证生产经营的小化工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小煤矿、小化工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对符合生产条件,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同时,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矿山采空区、塌陷区、小水库、小塘坝以及交通、消防、城市防洪、建筑施工、公共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此外,安监部门将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查遗补漏,对各类事故隐患逐一进行排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