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水井让两家邻居吵了十几年 最终还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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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11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近日,江宁区某镇居民许民将邻居朱霞告上了法院。 许民和朱霞两家是同村邻居。多年前,许民挖了一口水井位于朱霞家左后方。十几年来,许民家的生活用水都靠这口井,村里的其他居民也经常使用这口井,由于井的使用密度太频繁,朱霞经常与许民为井水泼倒的问题产生纠纷,但也是吵吵就算了。
今年1月份,朱霞发现自己房子的后墙又被泼上了井水,于是找了一堆稻草等杂物倒进井里。 许民找到朱霞理论,要求朱霞把井里的杂物清理干净,但朱霞却怎么也不同意。于是,许民将她告上了江宁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朱霞停止侵害,对井里的杂物进行清理并且进行化验,可以让自己安心用水,并要求朱霞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朱霞说,由于许民家的水井全村居民都用,经常有井水流到她家后墙脚,有时水溅到后墙上,导致家中墙皮损坏,存放在家中的稻谷每年也因此霉变200斤左右。因此,她认为清理水井中的杂物并不难,但许民必须先赔偿自己10余年的稻谷损失。 由于朱霞执意不肯先清理井里的杂物,3月,该村居委会征得两人同意后,将井水抽干清理杂物。等井水重新渗出后,自来水厂对井水进行了化验,结果发现井水符合标准。 然而,4月,法院再次来到该村,却发现这口井里的草屑较多,井水无法饮用。 眼见自己的井变成了这样,许民变更了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朱霞为自己重新打口井或者赔偿打井的损失。法院最终判决,朱霞须在判决后10日内为许民重打一口井,否则要赔偿许民打井费用915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江研 杜慧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