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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万元存入捡来的银行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3:5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法官帮助追回全部钱款

  本报讯 (廖桂金陈锦)不幸的黄先生误将1.1万元存入拣来的龙卡,幸运的是由于他及时求助法律,在法官的帮助下,昨天终于从卡的原主手里要回全部钱款。

  6月28日上午9时许,黄先生在吕岭路建材街玻璃厂门口捡到一张建行龙卡,放入自己
的口袋。黄先生说,他在漳州收到货款后到角美建行去存款,却误将1.1万元现金存入捡到的龙卡中。黄先生花费了一个多月,仍然找不到卡的原主胡某某(本报8月10日曾经报道此案)。

  昨日,一直未露面的胡某某来到莲前法庭。他说,他是一个外来的打工者,办了张卡后也没什么用,卡里只有40元,所以丢了卡自己都不知道。直到黄先生找了洪林派出所,民警找到他的房东后,他才知道自己的卡丢失了。胡某某称,别人告诉他,卡丢失后容易被人冒用,所以他到银行挂了失。然而,胡某某又为什么赶紧搬家?他说怕别人算计他。当得知被黄先生告上法院后,他还让朋友先到莲前法庭探路。

  还好,黄先生发现事态不对后,赶紧到湖里区法院申请冻结了这张龙卡里的钱款,随后向思明区法院起诉。昨日,胡某某主动到法院还了1.1万元,黄先生撤回了起诉。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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