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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检疫站长放任非法猪肉流向市场遭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4: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8月17日消息(记者陈淦实习记者宫宝龙通讯员李翔)身为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站长及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场长,却任由妻子知法犯法,将本应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和未经合法检疫的猪肉,不做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以白肉或加工成猪油渣卖向食品市场,供市民食用。日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蔡某立案侦察,8月16日,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蔡某系瑞安市人,1977年起,一直在莘塍镇兽医站工作。1999年5月,为防止畜禽传染病流行,净化肉食市场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市农业局同意在莘塍创立市康达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专门对一些病、死猪肉或未经合法检疫猪肉做无害化处理,然后加工成工业用油或饲料。鉴于蔡某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领导部门任命蔡某为处理场场长。

  2000年1月,瑞安市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在莘塍镇设立分站,蔡某担任分站副站长,2004年2月开始,蔡某担任分站站长,承担辖区内的动物检疫监督职责。而1999年设立了并由蔡某任场长的康达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又正好是在蔡某所管理的辖区内。蔡某身兼二职,自己当起了自己的“监管人”。领导相信蔡某身为一个老检疫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都很熟练,将重担交之给他,并多次向他强调,一定要把好关,不能让病死猪肉和未经检疫的猪肉流向市场。尤其在无害化处理场内,一定要做到猪肉“只能进,不能出”,确保猪肉市场的食品安全。

  然而蔡某却辜负了领导对他的信任。自从担任无害化处理场场长后,蔡某一直由自己的妻子丁某负责经营。2004年3月至7月,丁某为谋取暴利,不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本应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和未经合法检疫的猪肉,不做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以白肉或加工成猪油渣卖向食品市场,供市民食用。而犯罪嫌疑人蔡某身为国家动物检疫员,明知妻子丁某的违法销售行为,却为了私利,不依法查处,没有履行动物检疫监督职责。据统计,蔡某之妻丁某共非法销售猪肉22700市斤、猪油渣200多市斤,其销售金额达10万余元。丁某2005年1月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蔡某承认自己知道妻子丁某的行为是犯法的。按照检疫监督职责,蔡某发现这种违法销售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通知上级机关对其依法查处。但蔡某却没有按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只是予以口头阻止,继而放任其妻违法销售。检察机关认为,蔡某身为国家动物检疫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蔡某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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