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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鸽引出邻里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4:53 今晚报

  本报讯为了饲养鸽子,一男子在自己阳台窗外搭建鸽笼,未料,因此惹上了官司。楼上邻居以鸽笼影响其正常生活为由将该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拆除。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缺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法侵害、将自家阳台外搭建的鸽笼拆除。

  原告王某诉称,她与张某系上下楼邻里关系。今年4月,张某未经王某许可,在其住房阳台窗外悬空搭建了一个长约4米、高约2米、宽近1米的金属网结构鸽笼用于养鸽。张某的
这一做法极大影响了王某住房的采光、通风、卫生及正常生活。为此,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将鸽笼拆掉,恢复原状。

  对王某的该项诉求,被告张某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上述事实有原告当庭陈述及提交书证为据,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被告未征得相邻关系人同意搭建鸽笼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对原告要求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但其要求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无法支持。被告虽未到庭应诉,亦不能免除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徐蕊 王琪 任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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