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偷卖“摇头刻录带”,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上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鹿城工商部门出具了鉴定书,认定鹿城工商分局五马工商所于本月初在市区第一桥查获的324盘“摇头刻录带”系非法音像制品。

  8月初,五马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第一桥一音像店购买的CD光盘出现音质差、有破音、声音时断时续等情况,怀疑是盗版CD。该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过仔细检查,在当事人店内不起眼的角落现场查获没有任何包装、版权文号、出版单位信息的“
白卵”CD光盘324盘。据当事人韩某交代,这些音乐光盘是一个外地人送货上门的,上面都刻录着一些在迪吧、歌舞厅播放的强劲音乐,他们都称为“摇头刻录带”。韩某以每盘15元的价格购进了400盘“摇头刻录带”,再以每盘20元的价格卖出,至今已销出76盘,从中牟取非法利润760元。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种摇头音乐带的歌曲选用欧美的一些强烈的迪斯科舞曲、音乐进行刻录,长期沉溺于这种音乐,会导致心情烦躁,无所适从。五马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陈新峰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