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用电户应备应急电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睿实习记者吴宇宸) 昨日记者从成都电业局了解到,成都市一类用户自备发电机不到60%。近期,电力部门将组织对重要用电户备用电源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其准备用以应急的电源。 “要长期确保安全供电万无一失,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在面临突发的停电时,希望广大用户、尤其是重要用户理解配合,积极配置应急自备电源。”昨日成都电业局相关负责
据介绍,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1997年9月制定的《供电营业规则》补充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的严重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难以恢复;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都为重要用户。即便是并不重要的用户,在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下也可能变得“重要”,如一些人群密集的场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