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贡井区政府“背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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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下坡失控,疯车夺命5条》追踪 本报讯(记者陈章采)因车辆制动故障和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汽车失控,酿成5死1伤惨剧的自贡贡井区“7·1”重大交通事故(本报曾报道)相关责任人日前分别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
7月1日下午1时20分左右,贡井区运输公司驾驶员万春宏驾驶川C08045号大客车从得力饲料厂门口向贡井虎头桥方向熄火挂挡滑行时,制动失效导致汽车失控,将6名行人撞倒。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万春宏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贡井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万批准逮捕。 日前,自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查认为,该事故属于驾驶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车辆二级维护不及时而引发的责任事故。除万春宏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贡井区运输公司被处以8万元经济处罚,客车主王正容被处以罚款1900元,责令退出运输市场;贡井区副区长许建平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贡井区政府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贡井区运输公司、区交管所、交通局负责人均受到行政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