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送错门吓坏一家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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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55 重庆晚报 | |||||||||||
陈老太称,她在老家带孙子和照顾患精神病的大儿,幺儿及媳妇在主城打工。16日上午9时许,邮递员突然冒雨赶来,递给她一封信。她找到识字的邻居帮忙“翻译”,得知该信是江北区法院的传票,因其幺儿“赵勇”在重庆“杀了人”,传唤其子18日去开庭。 陈老太拨打幺儿手机核实,却始终打不通,有人称“这可能是被刑拘了”。她只得冒着大雨赶到长寿,将传票送到在医院照顾生病亲家的儿媳妇何小慧。 何证实说,婆母在医院找到她时,两眼通红,全身已湿透。同样急得不行的她连续拨打丈夫手机一个多小时,也无法接通(事后得知其手机没电了)。下午,她再也沉不住气,独自赶到主城,在工地上找到丈夫。 赵勇对突如其来的传票十分不解,心中很恐慌。他说,当晚,他与老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整夜没合眼。他仔细回忆了8年来的打工经历,没发现曾与人发生过打架。昨日一早,他就起床拿着传票忐忑不安地来到江北区法院。该院一办案法官告诉他,传票传错了,被告人不是他。他哭笑不得地说,这张传票搞他全家不安宁,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杀人犯”,最后没想到却是一场误会。 记者发现,该传票案号为“(2005)刑初字第356号”,案由是“故意伤害”,当事人“赵勇”,住址“重庆市长寿区新市镇新德村”。 该院研究室一黄姓负责人称,经查,此赵勇非彼“赵勇”。该院在7月25日受理了自诉人孔某与被告人赵勇、刘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起诉状及公安机关的笔录反映,被告人赵勇住“长寿区新市镇新德村”。他们是按此地址寄出的传票,岂料该村有同名同姓两个赵勇,而传票偏偏寄到了与案件无关的这个赵勇家(同村不同组),造成传票传错。黄认为,整个过程中,法院无过错。 对此,赵勇认为,法院在填传票时,应该把地址写具体。 (记者 韩 毅)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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