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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喝壮阳药寻欢 事后晕倒摔断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6:3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李增勇)丧偶七旬老翁花钱买下一支补肾壮阳口服液服下,药效发作后老翁急找发廊“办事”。哪晓得事后老人感觉手臂麻木、神志不清,摔倒在路边。多方治疗无效后,老翁四处奔波投诉,却在再次晕倒时摔断左腿。

  广告诱惑七旬翁买药寻欢

  陈某今年72岁,忠县黄金镇人,几年前丧偶后一直独居,以个体照相为生。2004年5月3日,陈某与好友戚某一同来到忠县县城办事,无意间看到一则壮阳

药品的广告。广告上称,由北京某制药厂研制的“某某补肾壮阳口服液”,主治功能全面,具有三大效果、六大特点,奇妙无比,堪称“中国壮阳巨无霸”,且无任何毒副作用,年龄不限等等。

  陈某和戚某经不住诱惑,找到一家药房花10元钱买了一支该口服液服下。约10分钟后,陈突然从耳根传出一股热浪,随即面带红晕,浑身热血沸腾。尽管他极力自控,但是仍无法抵御药物的刺激,最后不由自主窜进附近一家发廊找小姐。事后,陈踏出发廊不足百米,就感觉手臂麻木、神志不清,随即摔倒在了路边。

  事后留怪病投诉索赔

  第二天,陈某仍感觉手臂麻木、神志不清,他来到黄金镇

卫生院就诊,服药、打过针两天后仍无效果。陈又多次来到县里的
医院
治疗,仍无功而返。

  2004年5月19日,陈某分别向忠县消协及药监局投诉,并向生产该口服液的厂家发函反映此事,希望得到“解药”。

  经忠县药监局调查,陈所反映的壮阳药是未经国家批准的“假药”,按照相关规定,药监局对售假药房处以18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两天。但是,因为该壮阳药成分并没有拿去检验,药房及药品代理商均以陈拿不出证据,证明其病症与药品有因果关系,拒绝赔偿。

  发晕摔断腿准备告状

  此后,陈老汉便踏上了投诉之路。2004年9月22日,陈在忠县巴王路一商场前突然发病,脑袋一阵狂晕,脚底不稳,当场跌倒摔伤。经忠县中医院诊断,陈的左股骨骨折,由于自己无钱支付所需手术费,卧床在家延误治疗时机的陈某落下了残疾。

  陈说,自己如今下肢残疾,走路要靠双拐,这都是服用了那“壮阳药”造成的。他准备收集资料,欲将该药品厂商及药品销售商告上法庭,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老汉强奸痴呆老太获刑3年半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 通讯员 周晓渝)渝北区法院日前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田其山有期徒刑3年6个月。田其山已有62岁,被他强奸的受害人刘某,竟然是88岁高龄的老太太。

  5月17日下午2时许,田其山在渝北区悦来街道饮酒后来到一饭馆闲耍。看见一老太太刘某独自一人在吃抄手,便主动上前搭话并为老太太付账。随后,田其山以回家杀鸡吃为由将刘某带回家中。两人在回家途中遇到了村民唐某,唐某告诉田其山,这老太太是他认识的一个人的亲戚,精神有问题。田其山虽然也觉得刘某不太正常,但丧妻多年的他依然将刘某带回了家中,并在房里对其实施了奸淫。晚上7点钟左右,田其山才将刘某送到同村一朋友处,并委托朋友将她送回家。

  后来经群众举报案发,经重庆市医学院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刘某属于老年痴呆,无性防卫能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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