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让文物,好(百姓百字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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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7: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马会东 据报道,北京市近日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凡涉及文物保护和古都风貌保护的建设项目,都必须通过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才能立项,老城区内道路的调整和改扩建要让路于文物。 见多了因城市建设毁掉历史文物的新闻,这条消息颇让人感到欣慰。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需要给予特别的“呵护”,使其珍贵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原载南京日报】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