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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公布五渎职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欢)如果您发现了渎职犯罪的情况,请您拨打024-86232000进行举报。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伟昨日通报,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明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

  “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我们将会做到件件有答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渎检处处长杜迎春在会上庄严承诺。省检公布五件渎职典型案件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了5个典型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案件。

  原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高伟,2000年10月至2001年7月在负责和平区砂山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管理工作期间,收受他人钱物,在明知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先后同意并签批不符合规定违章建筑搬迁顺序通知单209份,致使国家多支付搬迁补偿费624万余元。

  2004年3月1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高伟立案侦查,4月27日侦查终结,9月25日提起公诉,2005年2月6日高伟被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原盘锦市计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明礼、原盘锦市计划委员会投资科科员周正凯,2001年11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损失1500余万元。今年6月,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以犯滥用职权罪对郑明礼、周正凯做出有罪判决。

  贾来存在担任营口市动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对工作疏于管理,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80余万元。今年2月,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贾来存做出有罪判决。

  2002年3月至7月,姜国庆、宋连胜、葛晶在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交易管理科工作期间,在核发房屋产权证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多人取得非法“房屋所有权证”,并违法交易,使多名被害人被梁红等人骗取人民币376万元。今年5月,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对姜国庆等三人做出有罪判决。

  曾燎原在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分局查管三科查管员期间,大量签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637万余元。今年5月,曾燎原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渎职犯罪有三个特点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据介绍,专业性、智能性和隐蔽性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最大特点。从2003年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523件579人,这些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5亿元。

  据赵建伟副检察长介绍,此次专项工作确定查办的重点案件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

  第二类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对于那些有重大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省检察院将直接立案侦查、挂牌督办。认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赵建伟副检察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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