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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论供暖费咋交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1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秦齐思 林浩)昨日,本报刊登的根据市民热线整理的四个采暖计费建议(供暖双方应签合同,凭下岗证“半费”推广,采暖应当计量收费,应该按月收采暖费)在沈城引起强烈反响。分期付款能保障市民利益

  “我觉得,即使用户和企业双方签了合同,也需要有人监督才能执行,但按月收费这种方式就不同了,能够保障市民利益不受损害。”针对按月缴纳采暖费的建议,沈河区六合
小区的王先生在电话中这样表示。

  “就像分期付款一样,先交一些,觉得前半段烧得好了再交余款,否则就不交,这样既能替百姓着想,也能促进供暖企业的服务质量。”家住三好街的池女士认为,供暖公司收不到余款也可停止供暖,这样两方都不受损失。计量收费也存在不公平

  “如果按使用多少来缴纳费用的话,也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家住和平区徐州街附近的曹女士表示,她家是顶楼且有一面墙“把山”。“分户之后供暖是从下往上走的,到了楼顶因气压问题就没有多少热气了,人家热得开窗,我却要在家穿厚衣服。要是真的按照计量式收费,我家的阀门肯定要比楼下开得时间长,用量也就更多,这岂不是要多交很多钱?”曹女士的说法代表了很多高楼层居民的心声。供暖售后服务还需加强

  除此外,昨日大部分读者纷纷反映,目前很多小供暖企业的售后服务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居住在沈河区彩塔街附近的蓝女士认为,既然百姓已缴纳了供暖费用,就应该包括供暖设备检修等一些费用,因此一旦室内管道出现问题或是锅炉房器械出现老化,供暖部门都应该及时检修,但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存在拖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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