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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登广告:学生做人流可优惠(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40 汉网
  记者王纲 实习生陈珏敏 陈松 朱丹
医院登广告:学生做人流可优惠(图)
引起争议的广告。记者石一摄

  [记者暗访]人流手术凭学生证优惠20%

  15日,武昌某大学一年级熊同学向晨报反映:博爱(徐东)医院在江城一家报纸上做了一则广告,说持学生证在该院做人流手术可免挂号费,对所有费用还可优惠20%。

  当日,记者与熊同学来到博爱(徐东)医院。在一楼咨询处,记者询问了一名医务人员。

  记者:报上有广告说,你们医院对持学生证来做人流手术的可以优惠,真的吗?

  医生:是的,我们打过这样的广告。记者:现在还可以做吗?

  医生:这是6月份的优惠,现已结束。如果要做,需要请示。

  随后她打了个电话,挂断后说:还可以做,只要将本人的学生证带来就行。

  记者随后以未带学生证为由离开。

  前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医院,面对报纸上的广告,医院一吴姓负责人底气十足地说,打出对学生优惠的广告,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他也承认,“刊登此类广告时,事先没有考虑周全”。

  [各方观点]学生: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大一学生张小姐认为,现在大学生未婚先孕现象偶尔有之,有些女生经济条件有限,医院有优惠措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她也称,医院公然将这种广告登在报刊上,“影响不太好”。

  另一名杨姓女生则认为,医院在媒体上刊登这种广告,对未成年人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

  家长:对孩子和社会不负责

  记者随机在街头采访了几位家长,他们均持反对意见。

  住在徐东附近的张先生称,医院发布此种广告,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医院纯粹从自身利益出发,完全没有考虑到广告会对孩子心理和社会造成影响,十分不该。

  工商部门:不属于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工商局作为执法部门,对广告内容有监督义务。广告该不该发,能否在报纸上刊登,都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无论是从该广告形式,还是从广告规范而言,该广告“不属于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核查医院是否有手术资格

  市卫生局党办一负责人称,卫生部门只对医院是否具有人流手术的资质进行监管,但具体到对什么人做,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人流手术对学生实行优惠,是医院的一种营销手段,卫生部门无权介入。但从社会公德及责任上看,“医院这样做不妥”。他表示,将立即核查该医院是否有人流手术资格。

  [专家说法]不应如此公开宣传

  武大社会学专家周运清称,作为医院而言,其经营方式并没有问题,但从社会角度而言,让人不易接受。医院将学生作为人流手术的宣传对象,此做法会助长不好的社会风气。

  但他又表示,为帮助学生早日解决早孕问题,只要医院的医疗设施有足够保障,这种优惠也未尝不是一种解决办法。

  他认为,该广告的问题就在于“不应如此公开地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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