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飙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莽撞司机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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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8月1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通讯员张胜利)河南工业大学司机曹志强,拉着一车师生以90-100公里的时速在马路上疯狂飙车,结果酿成一起撞死3人,撞伤37人的特大交通事故。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曹志强有期徒刑3年。 2004年7月11日早晨,曹志强驾驶豫A39746号金龙客车,拉着一车师生前往河南工业大学新校区。途中,曹志强驾车以90-100公里的时速高速行驶。当行驶至西环路与化工路交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志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使3人死亡,多人受伤,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告人所在单位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曹志强有期徒刑3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任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