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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写本书作者成“别人” 老教授名字被署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48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七旬教授辛辛苦苦编著了一本书,谁知书面世后他发现自己的名字竟然署错了。出错的原因是丛书主编的笔误。为此,老教授以署名权被侵犯为由,将主编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他不依不饶提出了上诉,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知名教授名字被弄错

  今年73岁的宋为民是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在养生保健、营养学等方面颇有建树,编写和出版过不少相关书籍,在国内外具有相当的知名度。2002年,他接受黄某的口头约请,参与饮食丛书《食补》之一《秋季食补》的编写工作。他与妻子一起完成书稿后,将其交给黄某,再由黄某交由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年后,该系列丛书面世。宋为民教授发现,图书封面上的确是两个编著者,前面是妻子的名字,而后面的名字却是“宋建民”。经与出版社核实得知,作者名单是该丛书主编黄某提供的,出版社只是按照名单印刷。

  宋教授随即找到黄某交涉,黄某也承认的确是其过失造成这一字之差,并用书信致歉。2004年第10期《中国出版》杂志上,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刊登出更正声明,指出《秋季食补》的作者中,“宋建民”应为“宋为民”。在2005年4月再版的《秋季食补》中,编著者的名字已经改正。

  告上法院一审败诉

  但是这些并不能让宋教授平静下来。他认为,黄某将自己的名字署错,已经构成了对自己署名权的侵害,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几次交涉不成,宋为民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黄某在《健康报》上发表致歉和更正声明;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今年5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宋为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黄某作为丛书主编,因其过失导致该书署名错误,给原告造成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黄某已经主动书信致歉,并将自己的稿酬给宋为民作为补偿。该书再版时作者署名也已更改。法院认为,所有这些足以弥补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的伤害,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不依不饶再讨说法

  一拿到判决书,宋教授就提出了上诉。昨天上午9点,他和对方坐在了省法院的法庭上。

  宋为民说:“首先,稿酬的支付,当初没有作任何约定,黄某在给我支付稿酬的时候,并没有说明那当中包括他自己的稿酬,这只能认定是我们夫妇的稿酬;第二,《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黄某除了几封道歉信之外,没有作出任何消除影响方面的努力。第一次出版的5000本图书,也早已流入购买者手中。光靠出版社的更正声明,黄某却不公开道歉,不足以消除影响!最后,我之所以坚持要求对方承担5000元精神损失,是因为这本书对于我的独特意义!我今年已经70多岁了,这本书是我一生中惟一一次与妻子共同编著出版的书籍,具有相当大的纪念意义。姓名标识的错误,让这个纪念意义也不复存在,这对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宣布闭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作者:朱俊骏 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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