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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安局成功侦破“8.1”杀人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海8月18日消息(记者文伟乌海台记者雷彩霞、李泽)2005年8月1日下午3时50分许,乌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三道坎新兴洗煤厂下夜人员冯某某(男,62岁,现住新兴洗煤厂院内,原籍内蒙古清水河县)死在新兴洗煤厂洗煤车间内。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乌达公安分局分管局长、刑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经现场调查:冯某某7月31日早晨5点多去洗煤车间,发现皮带拖辊被盗。其妻下午5点多
回家后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未见冯某某回来,就告诉其二儿子冯某(男,40岁,系个体司机,暂住乌达区三道坎,原籍内蒙古清水河县)到处找,于下午3点多在洗煤车间蓄水罐后发现了冯某某的尸体。根据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确定这是一起凶杀案,发案时间在7月31日下午3时到7时,死者冯某某被钝器击打头部、咽喉、胸部致死。现场提取到三种足迹,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所留。

  随后,市、区两级刑侦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根据调查和现场勘查结果,专案组分析这是一起因盗窃引发的杀人案件。但是专案组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全面展开排查工作。特别是偷破铜烂铁行为的人员,从中发现犯罪线索。

  8月10日,三道坎派出所了解到三道坎铁路派出所曾经抓获过7个偷铁的小孩。专案组以此为线索展开深入调查,于8月10日上午将陈某(男,16岁)传唤回刑警队,并协助寻找其它同伙,在调查另外一名同伙姜某时,他的同学反应姜某(男,16岁)曾和他们说过他伙同另外2人杀死人的事,另外两人叫什么不太清楚。至此,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随即,侦察员对姜某展开布控,8月10日下午,专案组得到情况姜某在其农场的姑姑家,迅速赶到农场,将姜某在其姑姑家一举抓获。

  经审讯,姜某交待了伙同陈某、何某某(男,18岁)于7月31日下午在新兴洗煤厂盗窃拖辊时被死者冯某某发现,并杀死冯某某的作案全过程。侦察员立即赶往何某某家,但是何某某于当天乘坐178次列车去北京其母亲那里。侦专案组立即与铁路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抓获何某某。列车行过包头时,乘警将何某某抓获,并移交呼市铁路公安部门。专案组立即派出干警连夜将其带回。至此,“8.1”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据案犯交待:7月31日上午,陈某与姜某在网吧上网时,姜某说起曾与何某某偷盗拖辊一事,两人就商量着再去偷点,卖了弄点钱花。7月31日下午3点多,当两人准备去新兴洗煤厂偷拖辊时,碰到了何某某,于是三人便一起去偷。就在他们偷盗拖辊时,被死者冯某某发现,陈某与冯某某发生争吵,冯某某打了陈某一拳,被挡开了,又踢了陈某一脚,于是姜某三人就一拥而上,将冯某某打倒在地。之后,三人商量怎么对付冯某某,决定将冯某某杀死。他们先用带子勒,没勒死,又从厂房找来偷盗拖辊用的锤子照冯某某的头部、咽喉、胸部乱砸,直到将冯某某砸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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