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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人手机拿着就跑 两骗子昨日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 合伙骗取他人手机售出得利,昨天,该案在庐阳区法院宣判,两骗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分别处罚金10000元。

  2005年4月26日19时许,李鑫林、刘勇经预谋来到淮河路安徽日报社宿舍钱某的住处,刘勇以打电话为由骗走钱某的手机,后销赃得款800元。同年4月28日和5月6日,两人又以同样的手法,分别在宿州路“兴宾网吧”和东陈岗农贸市场骗得李某和孙某的手机后逃离现
场,销赃后分别得款900元和600元。2005年5月8日,经受害人报案,两人被传唤归案,如实供述了共同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庐刑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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