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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6·30”天然气泄漏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4:04 三秦都市报

  本报杨凌讯张诚张晓亮记者张华继本报7月1日对杨凌“6·30”

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进行报道后,记者8月18日获悉,对此次事故的责任人及相关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并通报。

  2005年6月30日上午11时29分左右,由杨凌金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杨凌示范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金鑫商贸中心在施工时,不慎将天然气主管道挖破,造成天
然气泄漏,后经紧急抢修,于下午13时40分左右排除了险情。针对杨凌示范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五分司在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对其作出了停止区内招投标6个月的处理决定,对该公司的项目经理陈宝武降低一级资质;对杨凌金泰置业有限公司和杨凌示范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杨凌示范区建筑工程总公司配合杨凌天然气公司对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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