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常"掉"石头百辆轿车"挂彩" 律师:可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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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9:4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前天傍晚,多辆停靠、路过北门桥6号的轿车,都接连遭到了空中飞来的石块的袭击,被砸得伤痕累累。附近居民反映,高空抛物的现象在北门桥路6号屡见不鲜,至今已有100多辆车中招了。 前天傍晚5点多钟,来宁办事的张先生开车来到玄武区的北门桥6号,为了安全起见,张先生特意把自己的红旗轿车停在了紧邻楼房的一块空地上,刚停好还没走出去几步,自己
张先生非常心疼,他赶紧跑上车,将汽车开到另外一个位置,不料刚下车,有人告诉他:“上面又下来一个。”张先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石头掉下砸在自己的车子上面。 张先生检查发现,红旗轿车的车顶已被砸出好几个小坑,紧邻着的一辆帕萨特也被石头砸得伤痕累累。肇事的“石块”散落在路旁,块块直径都有5到6厘米。事情发生后,张先生拨打了110。小区居民说,他们也不知道什么人扔的石头,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人将车停在北门桥6号,就会有人扔石头砸,他们初步计算了一下,已经有100多辆车被砸了。一位大妈还说:“动不动就砸,吓得我们都不敢在外面走了。” 张先生十分气愤,他想给自己受伤的爱车讨个说法,但车旁的那幢楼有三四十层高,他不知道是谁家扔的石头,不晓得该找谁赔偿 。 昨天,同创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钱锦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砸车事件是人为故意破坏,警方应该把它作为公安治安案件来处理。如果不是人为故意损害,而是一种过失行为,张先生就可用上高空坠物共同实施法律行为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按照规定,张先生可以将整幢楼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被告人需要自己举证自己和损害结果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无法证明,则住户都需要负连带责任。 作者:钟晓敏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