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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原来是辆“返修”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9:4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薛柏

  【金陵晚报报道】买了新车,却发现,其实只是个“返修车”。汽车企业却认为当初在售车的时候已经告知消费者该车是有过维修记录的。昨天金陵晚报小雪维权热线接到一位王女士的投诉。

  王女士的投诉:我是开广告公司的。今年1月28日,我公司在苏润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捷达车。本来买新车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只开心了没两天,烦恼就来了。半年内我大大小小地跑了8次修理厂。不是拉杆球头坏了,就是方向盘歪了。今年8月初,我发现车子右前门的车窗老是关不上去,每次都只能拉一半。于是,我开着车到苏润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在检查完车况后告诉我,必须更换右前玻璃升降器,而且还要我交纳399.21元的费用。我就很纳闷了,这还应当在质保期内呢,怎么会收我的钱?维修人员告诉我,根据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该车右车门以前做过钣金,所以这次更换升降器不属于质保范围。

  我更加奇怪了,因为我的车从来没做过钣金。于是我要求看维修记录。这一看不得了,原来我的车早在1月20日就做过三项维修项目。分别是右后门做漆、右前门整形做漆、右后视镜做漆。而这个记录比我买车时间整整早了8天!因此,我认为买的新车乃是一辆在购买之前已维修过的事故车辆,苏润这种行为明显地属于销售欺诈。我坚决要求退掉我买的返修“新”车!

  王女士经过多次交涉,苏润一位负责人承认该车在当初移库的时候撞到了硬物,所以导致车身右侧擦伤。他说,为了表示诚意,他们愿意将王女士车的右门整体换掉,并赔偿1万元。王女士对此协调结果不满意,于是将之投诉到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8月16日,接到市消协转来的投诉,栖霞区消协的钱立根秘书长专门陪同王女士夫妇到苏润去协调此事。在协调过程中,苏润负责人告诉钱秘书长,当初在买车的时候,已经告诉了王女士这是一辆曾经维修过的车。对此,王女士表示了极大的愤怒,她告诉记者,当初买车时并没有任何人告诉她这是一辆有过碰擦的车,否则即使在当时买车时,苏润少要她一万元,她也不会买这样的车。

  当记者将王女士的投诉反映给苏润时,该公司一位韩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当初在王女士买车的时候,已经口头告知王女士此车有过碰擦、维修记录,此车当初就已经作为有瑕疵的车卖给她的。后来王女士来交涉时,他们也表示了很大的诚意,愿意给她赔偿,但王女士要价太高,他们无法满足。

  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消协和律师。栖霞区消协的钱立根秘书长告诉记者,从目前的证据来看,苏润涉嫌欺诈行为。由于王女士买的车是用于公司的,其行为已不能算作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行为,他们已将此案移交栖霞区经济案件监察大队处理。

  南京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栾云根律师介绍,如果王女士买的车确实是有瑕疵的车,那么经销商在顾客购买车时必须有告知的义务。如果经销商确实告知了,那么必须找出告知的书面证据。如果经销商并没有告知,并且故意隐瞒,这从法律角度来看,就已经构成欺诈。

  记者了解到,目前栖霞区工商行政部门已经介入此事,此案进展如何,金陵晚报将做进一步追踪报道。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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