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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女同事求爱遭辱 晚上闯其房间强暴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9:5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你是什么东西,也配和我谈对象?”收到该短信回复,求爱失败的男子罗某怒找发短信的女同事理论,在双方身体接触中,他一时冲动产生了“性报复”心理。昨日,罗某在栖霞区法院的法庭上痛悔:“我没想到会这样,我真是太鲁莽了。”

  27岁的罗某是南京某知名电器台州卖场职工,今年被公司派至南京栖霞区某招待所培训。学习中,罗对女同事章某产生好感。2005年6月3日19时许,罗在招待所当场向章表示爱意
,被已有男朋友的章某拒绝。罗被拒后并不甘心,接着用短信向章继续示爱。章见到短信后,为让罗死心,就发出言辞尖刻的回复:“你是什么东西,你也配和我谈对象?”罗看到章带有鄙视性文字的回复,被激怒了,决定找章谈谈。当晚11时许,罗怕章不见自己,悄悄用身份证开章所住的招待所2号楼204房间门锁。罗进屋后,正欲与章交谈,章见他又来纠缠拼命喊叫求救,罗赶紧用手捂住章的嘴。在双方身体接触过程中,罗产生冲动,按住章的手,强行撕扯章的内裤,欲对章进行奸淫,因章强烈反抗,罗最终没能达到强奸目的。

  昨日,栖霞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罗某违背女性意愿,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庭当庭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秋砚 王丹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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