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女同事求爱遭辱 晚上闯其房间强暴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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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9:5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你是什么东西,也配和我谈对象?”收到该短信回复,求爱失败的男子罗某怒找发短信的女同事理论,在双方身体接触中,他一时冲动产生了“性报复”心理。昨日,罗某在栖霞区法院的法庭上痛悔:“我没想到会这样,我真是太鲁莽了。” 27岁的罗某是南京某知名电器台州卖场职工,今年被公司派至南京栖霞区某招待所培训。学习中,罗对女同事章某产生好感。2005年6月3日19时许,罗在招待所当场向章表示爱意
昨日,栖霞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罗某违背女性意愿,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庭当庭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秋砚 王丹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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