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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贴不能“一刀切” 退休职工转社区不是“甩包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0: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柳云报道 退休职工老李原本被企业安排在养老院,最近他突然被要求搬出去,只因他的退休金不够支付护理费,且企业不再承担额外补贴。老李找到如今托管他的社区,社区倒犯了难,去哪弄钱付他的补贴呢?据了解,如今一些退休人员转入社区后,个别单位原先承担的非统筹项目费用也随之“一刀切”,单位干脆做起了“甩手掌柜”。

  60多岁的老李是一名残疾工人,退休金500多元,孤独一人,生活不能自理。退休后企
业出于照顾,把他安排在青山养老院。

  该养老院每月的护理费是650-700元,其中100多元的差价是由原企业承担着。今年老李的托管关系转入了社区,企业立即停止了补贴,老李又将面临无人照料的境地。社区在接到老李求助后,多次找到企业商量,最后老李被安排进护理费稍低一点的养老院,企业暂时同意继续承担其中的差价。记者从北塘区惠山街道劳动保障科了解到,随着一批批退休人员关系转进社区,一些类似老李情况的老人,反而有种被企业抛弃的感觉。家住盛岸二村的老张也是如此,膝下无儿女,老伴没有收入。自己仅有的700来块退休金,用来治疗自己的气管炎已经捉襟见肘了,更别说维持正常生活。以往单位每月都另贴100元给他,以缓解困难。自今年他关系转入社区后,单位又换了副面孔,认为老张不再是单位的人,拒绝继续贴钱。

  惠山街道劳动保障科人员认为,单位对退休人员的非统筹项目费用应有一个说法,倘若在这些人员转入社区时就以“一刀切”了断,势必对他们的生活造成更大的困难,也使社区的负担更重。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类似的投诉不少,最后只得由社区协管员上门同单位协商。因社区没有专门立项的资金用来续付退休人员的非统筹项目费用,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非统筹项目费用在员工退休后还是由原单位承担。但实际上一些单位会对退休人员隐瞒这项政策,退休人员自己应增强维权意识,在办理关系移交时,可提前跟单位明确今后哪些费用还由单位续交,然后在填写的个人情况登记表“备注”中注明。

  一旦达不成协议,退休人员有理由不在表格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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