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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终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34 今晚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封家洪故意杀人、强奸、盗窃案及周仲斌故意杀人案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宣判后,依据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述被告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强奸、盗窃犯封家洪,男,28岁,无职业,重庆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封家洪于2003年底从重庆来到本市塘沽区,使用“李刚”的假名打工,与同乡曹某某同住一
处。2004年8月19日,封家洪将女青年温某某约到住处,后因嫖资发生争执,封家洪将温某某勒死。在窃得被害人价值1345元的物品后,封家洪将被害人尸体藏于屋内床下。20日凌晨,封家洪将杀人的事告知曹某某并向其借钱,欲外逃。曹某某拒绝了封家洪。当日上午,封家洪惟恐罪行败露,又将曹某某杀害,亦将曹的尸体藏匿于床下。另查明,2003年11月中旬,封家洪在重庆市将其表妹邓某某骗至家中施行强奸,后将邓某某肢解。市二中院审理后,依法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三罪并罚判处封家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封家洪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于市高级法院,市高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故意杀人犯周仲斌,男,36岁,无职业,陕西省人。2004年11月2日上午,在津的周仲斌听说朋友梁某某的弟弟被人打伤,遂于下午到梁某某所在单位询问此事,被梁某某劝走。周仲斌随后又返回该单位,碰到芦某某继续询问此事,仍遭拒绝。后得知该单位在某酒家聚餐,周仲斌遂跟到该酒家并在大厅等候芦某某继续询问此事,二人因此发生口角,后被众人劝阻。当晚8时许,周仲斌与芦某某相约至塘沽区某渔轮厂门口见面。其间,二人发生口角并动手打斗。周仲斌持刀连捅芦某某胸腹部等处,致被害人芦某某死亡。周仲斌作案后外逃,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市二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仲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周仲斌以事实不符、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于市高级法院,市高院审理后认定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启明 广胜 刘军 伟东 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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