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发票就该拒付餐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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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3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夜,几名食客在南京赛虹桥附近一家饭店用餐后,因饭店老板拿不出正规发票而拒绝买单,此事惊动了警方。 据了解,这几名食客晚上总共消费了52元餐费,当几位客人要求服务员将餐费零头去掉时却遭拒绝,气愤的食客随即向老板索要发票未果,几名食客以此为由拒付餐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执升级直至惊动民警后双方这才冷静下来。食客称,索要发票是维护
就此,记者今晨9点咨询了法律相关人士,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袁胜寒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店家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举报、投诉,并无拒付餐费的权利。(吴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