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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就该拒付餐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夜,几名食客在南京赛虹桥附近一家饭店用餐后,因饭店老板拿不出正规发票而拒绝买单,此事惊动了警方。

  据了解,这几名食客晚上总共消费了52元餐费,当几位客人要求服务员将餐费零头去掉时却遭拒绝,气愤的食客随即向老板索要发票未果,几名食客以此为由拒付餐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执升级直至惊动民警后双方这才冷静下来。食客称,索要发票是维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饭店老板则辩解说,毕竟食客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只是因暂时无法提供发票就拒付餐费,这不在情理之中!

  就此,记者今晨9点咨询了法律相关人士,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袁胜寒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店家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举报、投诉,并无拒付餐费的权利。(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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